戒護管理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6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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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護管理
戒護安全為本所重點工作,除強化硬體安全設施外,並加強平時戒護管理工作,要求紀律第一,一切依法令規定辦理,管理力求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、公開化、透明化、強化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,發現問題,即時處理,防範戒護事故於未然。
一、強化特殊收容人之管理:
本所對特殊列管之收容人每日由輔導室繕造列管名冊,分送所長、秘書、督勤官、戒護科長、值班科員、中央台主任及各場舍主管知悉,提醒注意隨時掌握外,於各場舍舍房門外收容人呼號牌上特別標示顏色註記。並由值勤人員填寫收容人24小時觀察紀錄(每10至15分鐘紀錄一次),以徹底消弭戒護事故之發生。
二、提昇戒護同仁戒護技能訓練:
為加強戒護同仁防身戰技訓練,本所善用靖安小組成員,充任戒護戰技之種子教官,教授同仁鎮暴、警棍、擒拿等應變技能及處理能力,並於年度應變演習中展現訓練成果。
三、嚴格分區管理:
本所將少年收容人與成年收容人嚴為區隔,少年不與成年有接觸機會,並將被告、受刑人、觀察勒戒人嚴為分別,且被告在一舍、受刑人在一工場、其他單位在二舍。
四、落實戒護區管理:
不定實施安全檢查、物品、檢身檢查,以嚴防違禁品流入。
五、酒精戒斷症狀之處理:
對於新收入所之嚴重酒精戒斷症狀收容人,一經發現均馬上回報戒護科及衛生科,立即戒送外醫掛診精神科診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