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應用服務指南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6-18
- 資料點閱次數:3809
檔案是政府機關依法執行公務過程中所產生的各項紀錄,它見證了時代的變遷與進展,是了解國家發展的重要資料,也是政府資訊公開的重要一環。檔案法自民國9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以來,已賦予人民具有申請應用檔案之權利,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為方便民眾或機關團體申請應用檔案資料,特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、政府資訊公開法、檔案法第17~21條暨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21章規定,開放民眾或機關團體得依規定申請應用本所檔案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