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製說明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6-18
- 資料點閱次數:2566
編製說明:
一、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
發布機關: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
編製單位: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統計室
聯絡電話:(03)5228631
電子信箱:scdi@mail.moj.gov.tw
二、發布形式
上網公告:http://www.scd.moj.gov.tw/(另開新視窗)
三、資料範圍、週期及時效
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: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新竹分監之受刑人、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看守所、少年觀護所及附設勒戒處所之被告、少年被告、收容少年、行政執行處移送管收人、受觀察勒戒人。
統計標準時間:
動態資料係指全年(月)資料,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;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。
靜態資料係指當年(月)底之資料,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;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。
統計項目定義:依「法務統計用詞解釋」之規定。
統計單位:人、人次、場、件、年、月、新台幣元。
發布時間:月資料每月中旬;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。